传送石碑管理条例
外观
本条例为草案状态,不代表最终执行结果。
序言
[编辑]本服务器添加了传送石碑模组,此模组带来了非常便携的跨区域移动手段。但是,由于其合成配方繁琐,管理难度大,现特针对这一情况制定管理条例。
第一部分 传送石碑的拿取与使用
[编辑]- 1.0 传送石碑通常在全物品有中量储备
- 1.1 拿取全物品或其他储物仓库里的传送石碑时,需要用几个就拿几个,不得一次性拿一组不归还
- 1.2 传送石碑请尽量设置为有意义的名称(非强制性)
第二部分 人人可见传送石碑的管理办法
[编辑]- 2.1 禁止未经报备设置所有人可见石碑(下简称黄色石碑)
- 2.1.1 报备方式为在群内@任意管理员(腐竹除外)
- 2.2 一个黄色石碑300m内不得设置其他黄色石碑,石碑对应的下界坐标50m内不得设置其他黄色石碑
- 2.3 人人可见石碑必须设置在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之一的地点:建筑群、偏远或隐蔽的生电设施、距离出生点1万格外的有意义[1]的地点。
- 2.4 石碑名称需要具有明确指向某个地名或设施的特征,对于歧义情况应尽量避免
- 2.5 管理员有权取消不符合以上规定的黄色石碑
注释
[编辑]- ↑ 此地点含有建筑、生电设施或其他有意义的“建筑(广义)”